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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介绍

陈睿律师 陈睿律师,现为陕西省律师协会律师事业发展委员会副秘书长,安康市律师代表,律师协会理事。20年以上法务工作实践经验,长期担任多家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。擅长刑事辩护,在民商事法律领域也积累了丰富的诉讼与实站经验,办理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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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陈睿律师

手机号码:17309156966

执业证号:16109200410756179

执业律所:陕西法力律师事务所

联系地址:陕西安康市旬阳县城关镇天池路12号

合同纠纷

合同无效不存在承担违约金问题


 

    问:我和一位生意伙伴发生货物买卖合同纠纷,因该合同涉及到违禁品,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,应属于无效合同。该合同无效给我造成了不小损失。请问,我能请求法院判决对方赔偿违约金吗?

 

  答: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说,合同无效与违约责任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制度。因为违约的前提是合同有效,违约指的是违反有效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所产生的责任后果,只有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,才能够存在违约。既然合同归于无效,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,自始就不具有合同的权利与义务,也就不存在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问题。

      如果合同是无效的话,这个合同根本就不存在了,也就谈不上违约。违约金是违约责任形式,合同无效,违约条款作为从合同也无效,所以不能判决承担违约责任。只能要求造成合同无效一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赔偿责任。

《民法典》第五百零七条规定:合同不生效、无效、被撤销或者终止的,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。根据该条文不难看出合同无效只是不影响解决争议方法条款的效力,显然违约金条款不属于解决争议方法条款、并不具有独立性,合同无效违约金条款也当然无效。

   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  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、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,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,应当予以返还;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,应当折价补偿。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;各方都有过错的,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。法律另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。

 

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三种条款是有效的:

1,合同中的解决争议条款有效;

2,因为合同无效返还取得的财产;

3,有过错方赔偿无过错方损失有效,双方各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责任;

 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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